能源政策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科学研究 >> 能源政策 >> 正文
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
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21日 12:23    作者:学科建设办公室    点击:[]


  2024年5月15日,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,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9年5月15日。

  相较于2021年印发的版本,本次修订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:一是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自由探索,突出目标导向,科研人员应面向产业需求凝练科学问题。二是明确省科技厅、项目负责人、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职责,优化项目申报、评审组织、立项实施、结题、监督等全周期管理的工作机制。三是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同项目类型的定位及申报要求,进一步放宽女性科研人员申报年龄限制。四是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,赋予科研人员技术路线自主权,减轻科研人员负担。五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,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。

 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链接:

  http://kjt.shandong.gov.cn/art/2024/5/16/art_103585_10313956.html

  部门解读 | 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链接:

  http://kjt.shandong.gov.cn/art/2024/5/16/art_103586_10313957.html


上一条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《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(2024—2027年)》 下一条:国务院印发《2024—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》

关闭

Copyright ©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: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 - 维多利亚老品牌优惠大厅
电话:0531-88392369 传真:0531-88392369 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千佛山校区 济南市经十路17923号 邮编 250061 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兴隆山校区 济南市二环东路12550号 邮编 250002